根据我办2018年产业扶贫暨“股权收益”资金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增强贫困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稳定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经各村居、办事处考察遴选,恩施市法大饲料有限公司为“股权收益”承接市场主体,共承接股权投资额度为148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股权投资原则
股权资本金以2017年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包括政府供养的五保户和孤儿)为测算依据按户平1万元标准安排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谭家坝村48万元、高桥坝村40万元、头道水村38万元、松树坪村12万元,书院社区10万元),共计148万元,148户未脱贫贫困户。
二、股权收益分配
1.市政府投入的股权资本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投资主体,与市场主体签订股权投资协议,以每年6%享受固定分红,由办事处监督按月通过银行支付。
2.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规定分红按2:8比例分配。
三、股权收回和风险管理
1.投入到市场主体的股权资本金最长期为三年,到期后市场主体将股权资本金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继续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同时可根据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情况,以每户3000元的标准奖励到市场主体。
2.获得股权投入的市场主体所经营的种植、养殖产品必须参加农业财产保险,未发生自然灾害的必须无条件兑现股权分红。若出现市场主体无法按期兑现股权分红的,立即收回股本金,出现有30%及以上贫困户无法按期享受股权分红的,暂停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投资资格,整改合格经市政府批准后再重新启动股权投资工作。
四、公示期。从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本次股权收益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农办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郑承荣 联系电话:18963916650
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