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崔家坝镇遴选2018年度水利扶贫施工企业
遴选公告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崔家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恩施市崔家坝镇遴选2018年度水利扶贫施工企业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崔家坝镇遴选2018年度水利扶贫施工企业
项目编号:JHYES-CB-2018-054
二、项目内容:恩施市崔家坝镇遴选2018年度水利扶贫施工企业,服务内容为:崔家坝镇2018年度内工程量200万以下水利项目服务工作,协议执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止。施工企业拟遴选7家。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 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B、 C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水利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上岗证。
5、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从业登记未满3年企业,由省水利厅建设处出具的企业信用证明。
6、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平台登记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审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8年4月2日起至2018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30 时,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同时投标人须按以上“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分别提供以上条款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件一套到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报名登记并领取遴选文件,逾期概不受理。遴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投标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09:30时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遴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开标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恩施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es.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恩施市崔家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26662518
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18-8299089
传 真:0718-829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