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今年,宣恩、来凤、鹤峰至少购买2个服务项目,其他县市至少1个
恩施晚报讯(记者张汉杰 通讯员蒋红梅)近日,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恩施州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州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切实消除救助服务“中梗阻”,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百米”。《办法》指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优先选择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对象照料护理等比较容易开展的项目。今年内,宣恩、来凤、鹤峰3县实施购买服务项目至少2个,其他县市实施购买服务项目至少1个。
此外,《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从购买内容及指导性目录、购买方式及程序、购买经费预算及财务管理、绩效和监督管理、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办法》对就怎样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作了详细阐述,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快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资源统筹、综合施救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明确了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配备标准,对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