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运用“恩施社保”进行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3 15:04:00|  来源:www.635288.com

关于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运用
“恩施社保”进行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防范、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促进全市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为方便享受待遇人员,尤其是年迈行动不便、异地居住等特殊人员办理领取资格认证业务,恩施市社保局开启“恩施社保”手机应用认证方式,享受待遇人员(或在他人帮助下)运用手机即可完成资格认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1、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达到领取待遇条件前两个月或已达到领取待遇条件即将办理待遇领取的人员。
  二、认证周期
  1、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资格认证周期为一年;
  2、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认证周期为三个月;
  3、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认证周期为十个月。
  三、认证时间
  公告之日起
  四、认证操作流程

  五、无故未参加资格认证或者未通过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认证通过后再补发、续发。

恩施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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